生活垃圾處理設備淺述危險垃圾廢物的收集
危險廢物與一般廢物相比,如果在其收集、運輸和儲存過程中管理不善,它可能對人類和環境造成嚴重的危害。因此,在危險廢物的手機、運輸和儲存過程中,比一般廢物的收集、運輸和儲存具有更加嚴格的要求。
危險廢物的生產部門、單位和個人,都必須用于安全存放危險廢物的錢封裝置,如鋼桶、鋼罐、塑料桶和塑料袋等。在危險廢物產生時,就要立即按照法律規定的技術和安全要求將其妥善內盛裝的危險廢物的密閉容器里,并按照要求在危險廢物盛裝容器的外壁上標明容器內盛裝的危險廢物類別、名稱、數量、裝入日期以及危害說明等有關信息。除了某些劇毒危險廢物或某些特殊危險廢物,例如與水接觸會發生劇烈化學反應、產生有毒氣體和煙霧的廢物、氰酸鹽或硫化物含量超過l%的廢物、腐蝕性廢物、含有高濃度刺激性物質或揮發性有機物的廢物、含有殺蟲劑及除草劑等農藥的廢物、含有聚合性單體的廢物、強氧化性廢物等,上述這些危險廢物都不能用普通的鋼桶或儲罐盛裝。除上述一些危險廢物外,大部分危險廢物都可以采用普通的鋼瓶和儲罐密封盛裝。危險廢物的產生者應該妥善保管所有裝滿廢物待運走的容器或儲罐,直到他們運出產地作出進一步儲存、處理或處置。
危險廢物的產生者對暫存的桶裝或袋裝危險廢物,可由自己直接送到危險廢物的收集中心或回收站,也可以通過地方主管部門配備的專用運輸車按規定的路線運往指定的地點儲存或作進一步處理。
收集站一般由磚砌的防火墻及鋪設有混凝土地面的若干庫方式構筑物組成,儲存廢物的庫房內應保證空氣流通,以防止具有毒性和爆炸性的氣體集聚而發生危險。入庫的危險廢物應進行詳細登記其類型、名稱、數量等有關信息,并按照危險廢物的不同特征分別妥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