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站應該離居民樓多遠有規定嗎?
生活垃圾處理設備轉運站的設置數量和規模取決于收集車的類型、收集范圍和垃圾轉運量,并應符合下列要求:
(1)小型轉運站每0.7~1km2設置一座,用地面積不小于100m2,與周圍建筑物的間隔不 小于5m。
(2)大、中型轉運站每10~15km2設置一座,其用地面積根據日轉運量確定。
(3)供居民直接傾倒垃圾的小型垃圾收集、轉運站,其收集服務半徑不大于200m、 占地面積不小于40m2。
垃圾站用途:
小區、廠區等生活區,居民、房屋建設等生活垃圾中轉站。主要用于臨時堆放垃圾,然后定期通過垃圾轉運車等垃圾車集中轉運到大型垃圾處理站或者垃圾填埋場。
垃圾站建設要求:
根據市政府《關于研究解決垃圾轉運和處理等問題會議紀要》精神,借鑒香港、廣州等城市經驗,結合垃圾壓縮轉運設備選型情況,垃圾轉運站規劃建設基本要求如下:
一、規劃選址原則
1、垃圾轉運站建設宜獨立占地;新開發區、工業區、新建大型住宅區、高層樓宇、舊城(村) 改造等區域可考慮附建式;確買無法選地,可考慮選在綠地、山邊等區域或建地下式、半地 下式。
2、垃圾轉運站建設應按規劃人口、人均垃圾產生量、垃圾站轉運能力等條件設置。
3、垃圾轉運站選址應充分考慮其對周圍環境的影響,各項污染指標應達到相應環保要求。
4、生活垃圾處理設備轉運站應方便接電、通水、交通;應設置三相動力線路,每個廂體用電功率25千瓦;每個站需配1.5 寸水表;進站路寬≥8m,入廁人行通道應與入站小型機動車或手推車通道分 開。
5、應盡可能遠離民居,與居民區住宅最小距離不得小于5m;
6、應便于連接市政污水管網,排污管直徑應≥300mm;站內應采用暗管排放滲漏液,站內排放管直徑應≥200mm。
二、建設原則
1、應美觀大方、簡樸實用、生態性良好,與周圍環境協調。
2、應以垃圾站為主,依實際情況,適當兼顧公廁和環衛工具房建設。
三、建設用地要求(不含退紅線和進站道路占地)考慮到建設用地實際情況,垃圾轉運站(公廁)建設用地規模可分為正常用地萬案和緊張用 地方案兩種,在條件許可區域應采用正常用地方案,在建成區、繁華商業區等區域可采用緊張用地方案。轉運站王要以兩廂為主、單廂和三廂為輔。
四、污染控制
應配備除臭系統,距居民區、商業樓宇10m 以內的,須設置負壓抽風除臭系統;應采取隔音減噪措施;應配備高壓沖洗車輛系統;滲漏液不能直接排入污水管網的還應設置密閉的滲漏 液儲存池。
五、垃圾收集模式
應采用標準的高密度聚乙烯桶收集垃圾,用小型機動車或電瓶車將桶(袋)裝垃圾運送至轉運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