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小區能建垃圾中轉站嗎?有法律依據嗎?
沒有明確規定不可以,但是小區屬于群眾日常生活聚集場所,講道理的話是不可以的。按照《生活垃圾轉運站技術規范 CJJ 47-2006》的要求,生活垃圾處理設備中轉站選址應滿足下列要求:
1、符合城市總體規劃和環境衛生專業規劃的要求。
2、綜合考慮服務區域、轉運能力、運輸距離、污染控制、配套條件等因素的影響。
3、設在交通便利,易安排清運線路的地方。
4、滿足供水、供電、污水排放的要求。
同時生活垃圾處理設備中轉站不應設在下列地區:
1、立交橋或平交路口旁。
2、大型商場、影劇院出人口等繁華地段。若必須選址于此類地段時,應對轉運站進出通道的結構與形式進行優化或完善。
3、鄰近學校、餐飲店等群眾日常生活聚集場所。